陈央:办公室超标缘于干部私心“超重”

2014-07-25 14:15:20   TBV   评论:0

  除了“三公”浪费之外,被称为“第四公”的办公用房奢侈浪费成了沉疴难题。中央虽然三令五申,但此类现象屡禁不止。今年7月,《法制日报》报道,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多数科级工作人员的单独办公室面积已经达到国家司(局)领导标准。(中国新闻网7月25日)

  绥滨县是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一个边陲小镇,总人口仅有18万,是国家重点扶贫县,但这个县城并不拮据,多数领导办公用房严重超标。记者采访发现,该县正科级的国土局领导独占20平的办公面积,却自认只是“超了一点”,而县政府大楼大多单人办公用房都在15平以上。

  若只是一两个,那还有托词称为后续阶段,但大部分办公用房都超标,且办公室还设有床位,这样的标配更是看不懂。宽敞的办公用房,舒适的单人床位,对于干部而言,这样办公着实太过舒适,坐会儿,躺会儿,一天便过去了,但如此办公,还谈何效率,如此注重个人享受,还谈何为民?

  严重超标的办公用房与贫困县的帽子显得格格不入,一方面是干部的享乐奢靡,另一方面是群众的贫困潦倒,如此鲜明的对比谁看着都刺眼,干部站在了过错方,群众成了弱者。干部的享乐主义最容易被读到的就是极度的利我主义。深处贫苦县,不急于带民致富,而急于满足个人享乐,群众难免会质疑,贫困县的“帽子”最终鼓了干部的“袋子”。因为,当干部将自己看得太重,必然将群众看得轻,一笔笔扶贫资金的下发在私心作祟下又有多少能服务于民?

  办公用房超标清退专项整治行动都已接近尾声,但绥滨县的超标用房清理还未开始,国家政策在这里遭遇了“难产”。关键的还是干部不舍得清退,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而上级部门更是手下留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勤俭节约是党的优秀传统,怎可容忍个别单位享乐奢靡。监管部门要严格追查相关干部责任,严厉推行办公用房超标清退行动,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不留死角。同时,继续深入纠正干部“四风”问题,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让干部将重心转移到群众身上,让利于民。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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