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改革”……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描绘了美好蓝图。施杰委员告诉记者,近日出台的《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就通过省律师协会征求了广大律师的意见,大家的一些建议在文件中也得到体现,“这充分说明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协商民主推进中大有作为、大有空间。”(《四川日报》2014年3月9日)
转变政府理念,管理、利用社会组织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文明发展。
社会组织的迅猛发展,已成为影响世界各国发展进程的重要力量,其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也日益突出。改革开放政策的全面推行,使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以及文化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促进了社会组织的长足发展。社会组织种类繁多、良莠不齐,同时本土的还在大量涌现,境外又在大举涌入,如果管理不善或者放任不管,问题长期积累,就会加剧社会矛盾,势必严重削弱党和政府权威,导致民族凝聚力丧失,社会陷入动荡,对国家经济社会政治稳定乃至国家安全带来一系列冲击与挑战。我国深化改革已进入深入期,应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利用,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中国梦中发挥积极作用。
转变政府理念,主动邀请、吸纳社会组织及其成员参与管理社会事务。
社会组织的潜能和优势日益凸显于社会活动之中,但社会大众对于其认知程度并不高,因此需要加大其宣传力量和推广力度,推广社会组织文化,弘扬正能量,邀请、吸纳社会组织及其成员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积聚民意汇聚民智,使社会大众加深对社会组织的认知和了解;政府要大胆转变观念,重视和发展社会组织,对其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有效地为国家带来积极的变化,加速国家发展,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实惠,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的自主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