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等于“公款花销”吗?

2014-10-29 19:27:49   TBV   评论:0

  培训一年仅上课30天,不含考察差旅的年基本学费19.8万元。这是记者走访北京大学校区内的北大汇丰商学院一处后EMBA项目的招生办公室,招生人员重点推荐了一款标明“党政领导干部行政级别正处级以上”参与的项目。(10月27日《四川日报》)

  中央早已出台,规范干部培训的相关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参加高收费的培训项目和各类名为学习提高、实为交友联谊的培训项目;严禁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各高等学校举办允许领导干部参加的高收费培训项目。并且也查处、公布了一大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但打着培训的幌子,实质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等现象屡禁不止,有的干部甚至将培训看成“福利”。

  要遏制当前假借“培训”“充电”之机去大肆挥霍公款的不正之风,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堵住源头。培训的源头肯定在于各培训机构,如果各培训机构不提供所谓“量身定制”培训服务,就不会给去参加培训人员的机会。所以,我们应加大对各培训机构的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培训课程和范围,杜绝各类“花样式”培训。二是强化培训审查。纪检、审计部门,应加大对党员干部培训费用的审计、监察力度,做到培训通知单(含培训时间、地点、内容、费用等)、培训审批单、费用报销单三单合一,杜绝培训外的一切支出;组织、人事部门,应加强对培训者培训结果和实用性的检查,使培训真正达到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的目的。三是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三公”经费支出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公款姓“公”、为“公”。(灿烂阳光)

责任编辑:news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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