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对“合肥房叔案”一审公开宣判。原系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站北社居委书记“房叔”方广云骗取安置房共计价值324万余元、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材料造成公共财产损失685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6万元,犯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方广云当庭表示不上诉。(人民网2014年12月26日)
当日的房叔终于受到了法律制裁,是他罪有应得,而这又能否终结诸多的涉房腐败问题?房地产领域是官员腐败的重灾区,其中官商勾结、多占住房和办公用房超标现象十分普遍。在2013年以来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地产腐败,占比高达95%。此前查处的刘志军案、谷俊山案等省部级(或以上)高官动辄有数百套的房产。
从中央的反腐案件来看,涉案的腐败官员多为“房叔”“房哥”“房婶”“房组”,其贪腐程度令人咋舌。上至刘志军案、谷俊山案等省部级(或以上)高官动辄数百套的房产,下至刚刚被查处的马超群案涉68套房,还是昔日多地被曝光拥有数十套房产的村支书,虽职务级别较低,但腐败行径令人咋舌。不论是“老虎巨贪”,还是“小官巨腐”,手中拥有的多套住房成为了其腐败的标志。
值得一提的是,涉房腐败的官员,仅仅是反腐被查办而曝光出来的,但贪官的“落马”经常是由网络曝光或媒体曝光引发,颇具偶然性。被网络曝光或媒体曝光者,运气不好而已,又有多少问题官员未被网络曝光或媒体曝光者成为漏网之鱼?这让一些“房腐败”官员心存侥幸,产生赌博心理。
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江苏、广东等地相继试水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将官员的房产信息纳入公布内容的范围,于是出现了官员抛售房产的现象,此为官员为灰色房产销赃灭迹,加剧了反腐败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笔者认为,整治腐败,还得敢于亮剑,敢于在公职人员身上动刀,要在建立反腐机制上下功夫,积极实施官员财产(房产登记查询)公示制。不管官员们愿意不愿意,让他们的财产晒晒阳光,接受社会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审视,对调查属实的“房腐败”现象要勇于举起达摩克利斯剑,方能从根本上遏制涉房等系列腐败问题。(文/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