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徐隽)25日晚10时,北京法院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程序竞价环节结束。首期11辆被处置的车辆在4000多名竞买人的竞价下,均以车辆评估价150%的最高限价成交。
根据规定,最终的买受人为在限价范围内出价最高者。多人报出最高限价时,司法处置网络平台将根据统一设定的条件,自动确定最终买受人。统一设定的条件为参与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累计摇号次数最多的竞买人成为最终买受人;多名竞买人累计摇号次数相同,则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时间最早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则成功竞买后,买受人根据要求履行完交齐成交价款等相关程序,可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共同出具的《北京市司法处置小客车转移登记确认通知书》,在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买受人不必再参加北京市的小客车摇号,但车辆原号牌号码不再保留,须重新申请。”
这位负责人提醒:“只有当车辆检验合格后才能过户,其中不排除车辆需要维修、依法处置违章等情形。”记者看到,这11辆车多有违章记录或损坏。其中一辆违章49起,罚分45分,罚款7400元。
《 人民日报 》( 2014年11月26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