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增进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拉近与群众的距离,郑州市公务员局出台公务员诚信量化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分为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4个方面。按条加分、扣分,得分与考核、奖惩、晋级等挂钩。(8月25日新华网)
长期以来,对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干部“德”的考核存在诸多尴尬问题,得不到有效破解。郑州出台的公务员诚信量化考核标准,把“德”细分为4个方面作为诚信的衡量标准,为量化考核提供依据,具有积极意义。
在鼓掌叫好的同时,大家更多关注的是考核能否真正执行到位,并取得实际效果。实际操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颇多,考核落地才是硬道理。再完美的制度也需要有好的执行。对公务员诚信量化考核的探索值得肯定,但只有公务员自律意识增强,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以及相关部门认真执行,才能促进作风的根本转变。
此标准出台倒是给我国广大公务员们敲了一记响亮的警钟,考核标准事无巨细,条理清晰,目的明确,给公务员这个岗位,确定了严明的纪律与规则,同时也给大众一个可利用的监督平台,也更利于公务员岗位的良好发展。
但笔者认为,这套考核标准的出台虽说起点是好的,但监督举报重在证据,此考核标准虽是细致入微,可试问如何能让非专业的老百姓,在没有任何记录工具的情况下,将事实经过完整描述,又将事件解决不留遗患呢?
再者,有减分的考核标准,也有加分的考核标准,这让笔者不禁联想到,在考核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个别公务员减分过多,会不会利用加分的标准,来帮助自己扳回减分部分所超额的分数?这样一来,不仅没有起到好的约束作用,反而激化更多的肆无忌惮,抱着“没关系,还有回分的办法,不用担心”这类的错误思想。
再者,在投票方式中,不外乎就两种形式,一类是网络平台投票,一类是纸质报刊类投票。这两种方式,众所周知,都有漏洞可以钻。如果实行了这一条,不难想象长久的“拉票战”、“抢票战”就要生动的展开了,因此又将考核的实际作用扭曲了。
我们一直在寻找科学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但无论多么严格,多么细致,多么具体,总会有个别人的顽固腐化思想、个别人的无法无天肆意妄为。因此在制定制度法规的同时,我们还是应该标本兼治,两手齐抓,才能起到真正的管理约束效果,提高自身修养,从自身建立“抵抗力”抵制这些陋习发生的可能。
(蓝色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