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正在陆续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措施办法,近20个省市将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对一把手进行限权和分权的意义,就在于探索解决对主要领导监督这个老大难问题。(中国新闻网10月9日)
一把手处在权力运作的核心部位,揽权的危害显而易见,就中央巡视组发现的各地问题,以及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始终居高不下。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自然就是权力过于集中,事物一把手说了算,导致制度成为空文,程序沦为形式,简单的就是容易造成一言堂,严重的就是一把手的腐败行为。
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不仅是容易滋生腐败问题,而且对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的长远发展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危害。因此,一把手分权是一步不得不走的棋,但这也是较为困难的一步棋,实施起来也是阻碍重重。
目前,各地积极探索的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也有许多障碍要扫除。一方面一把手是政策执行力的关键,若各级一把手不支持该项制度,不舍得放下手中的权力,那必然制度难以推行,最终只能沦为一纸空文。而且,也存在着表面上分权,实际上仍然一把手说了算的可能,特别是在个别一把手强势地位凸显,民主氛围不高的单位,更难以真正意义上推行;另一方面,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也就意味着副职领导权力增加,若缺乏强效监督,那副职也就会成为第二个一把手,而且,权力过于分散势必也容易影响班子团结,工作推进滞后。
尽管有困难,但一把手分权势在必行,关键的还是要保证分权达到最初的目的,既能解决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又能增进班子团结,推进工作有序开展,让权力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因此,在一把手分权制度推行的同时,更要进一步健全权力监管制度,着重加大对掌权干部的监督,给一把手和副职领导监督加码,配套完善权力使用制度,避免“补了旧洞添了新洞”,保证权力真正服务于民。(陈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