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书记”落马敲响“一把手”限权警钟

2014-09-18 16:23:05   TBV   评论:0

  10年受贿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受贿金额达500余万元,其中接受下属请托“卖官”近百次,所得300余万元。日前,安徽宿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9月16日新华网)

  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收受钱物批发“官帽”,被当地干部称为“帽子书记”。面对下属需求,他是“有求必应”,从副职“转正”到交流任职,从科级提拔到副县升迁,他都照单接收。只要花钱就给发“官帽子”,而且想要什么帽子就给什么帽子。结果泗县先后有40多名干部买到了称心如意的“官帽”,其中大部分是乡镇一把手和县直单位一把手。如此“买官卖官”,不仅封闭了埋头苦干、不跑不送的干部的晋升通道,而且带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受其腐败传导作用,在泗县,“事事钱开路”一度成为一种思潮。

  晏金星大搞权力寻租,“买官”达10年久,却一直没受到查处,还能“带病提拔”。晏金星疯狂“批发”官帽有个人目无法纪突破底线的问题,但暴露出的一把手成“一霸手”、权力失控监督失灵的制度漏洞更值得深思。“一把手”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权力、地位及影响都较大,对决策和决策的执行都起着关键作用。透过形形色色的腐败案件不难发现,各级“一把手”频频“出事”,已成为腐败高发的危险岗位。“一把手”易出事,根子就在“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又缺乏有效的监督,上级管不到,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群众管不了。

  “帽子书记”落马再次敲响对“一把手”进行限权监督的警钟。对“一把手”限权定责,就是对一把手权力使用范围进行明确界定,有利于实现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程序化与权责一体化。只有严格的权力限制,才能有效地把失控权力装进了“笼子”,使掌权者失去为所欲为的空间。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仝志辉给出了三点建议:减少各类行政审批权,这是减少“一把手”腐败机会的治本之策;减少“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权,缩小留给“一把手”的“候选清单”;强化对重大决策权的事前约束。通过“限权”管住“一把手”,使其正确行使权力,让权力安全运行,从而达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的。(朱海红缘)

责任编辑:news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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