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官近30年的曹鉴燎,历任镇党委书记、三个区“一把手”,又官至广州副市长,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中滥用权力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新华网11月4日)
纵览当下查处的大官小官的贪腐案,无不是利用权力之便敛财,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为官近30年的历任镇党委书记、三个区“一把手”,又官至广州副市长,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中滥用权力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这又是一个因为权力没得到监督而滋生的巨大贪腐案。
曹鉴燎以权力为筹码、用经济学思维“运作”腐败产业,精心营造起一条贪腐产业链:许多地产老板、村官、实权派官员前呼后拥,有人为他买别墅,有人为他建会所,有人充当他的“投资代理人”。在这一群“朋友”交往中,慢慢的忘记自己的身份,慢慢就把自己和他们等同起来了。要知道,官商之间交往过密,往往不只是勾肩搭背、称兄道弟那么简单。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官商结成利益共同体后,滋生的无外乎权力投资、利益交换的腐败。任沙河镇党委书记的曹鉴燎帮港老板范某拿到原沙河镇政府所在地块的开发权,事后范某给曹鉴燎送了200万元人民币;曹鉴燎帮苏萌低价囤地、出谋划策,使苏萌十多年就变成身家超百亿的开发商。为感谢曹鉴燎的关照,苏萌则“借款”数千万元港币给曹鉴燎的亲属用于投资、炒股等等皆是权钱的交易,而这期间的抉择,往往都是曹鉴燎一人说了算。
由此可见当权力失去监督约束时,不仅是权力自身会寻找腐败的缝隙,就是它们的“下游”也无不想沾沾光,以实现利益共享。因此让权力得到分解和制约,同时用制度将权力控制在笼子里才能堵住腐败的缝隙,让部分别有居心的党政领导干部无机可乘,让腐败无缝可钻,对保持党的廉洁起到了关键作用。同时一个好的制度只有得到好的贯彻执行,才能称之为好制度,因此“重在执行”才是关键,才能让在党员干部群体中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作者:尹溪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