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要行动,敢担当

2014-05-14 12:08:11   TBV   评论:0

  5月6日至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先后4次主持会议,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他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人民网)

  务实干事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敢于担当。为官避事平生耻。敢于担当,就是把责任稳稳扛在“肩”上。领导就是责任,当官必须尽责,权与责从来都是相依相随的。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不光是手中有权力,更重要的是肩上有担子、身上有责任。有多高的职位、多大的权力,就要挑多重的担子,担多大的责任。担当大小,体现一个干部的胸怀、勇气和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作为主要领导干部,要克服急躁症,牢记功成不必在我,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克服麻木症,决不能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视而不见、淡漠处之;克服后遗症,推进工作既尽力而为、也量力而行,防止一任政绩、多任包袱;克服健忘症,对中央、省委作风建设要求务必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党的性质和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权为民所用;真诚倾听群众呼声,情系人民;真实反映群众愿望,为人民谋福利;关心群众疾苦,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要明确认识到群众利益无小事,要顺应人民愿望和期待,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从而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要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惩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法分子,绝不姑息迁就。 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很好地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中。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准确掌握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倾听群众的心声,让群众更多更容易地参与到与他们自身利益相关的决策中来,也使得我们反腐倡廉工作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支持。

  新的起点,新的使命,我们要树立大局意识、敬业意识和公仆意识,要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一观点,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也必将取得新的进展。

  作者:川绵yong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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