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领导在讲话中一再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今年要把主体责任给中央国家机关、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党委扛上。有权力没责任是管党治党之大忌。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使之“不敢腐”。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实现“不能腐”。(新华网5月18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座谈会上强调,要把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蔓延势头作为工作目标。惩是为了治。要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实践证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把抓好对权力的制约作为重中之重,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真正抓住腐败的“七寸”,才能真正实现领导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从而有效防范权力腐败的滋长和蔓延。
让领导干部“不敢腐”,就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社会氛围。不敢腐,讲的是惩戒,对那些胆大包天、胆大妄为、敢于腐败的领导干部加大惩戒力度。一方面,要树立腐败无“特区”、反腐无“禁区”的理念,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断绝腐败领导干部的“漏网”心态,令那些敢于腐败的领导干部谈“腐”色变。另一方面,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运用严刑峻法对腐败分子实行严厉的制裁,让腐败分子在政治和经济上付出高昂的代价,充分发挥严查腐败案件的巨大震慑功能,才能使那些利欲熏心、胆大妄为之徒断然止步。此外,还要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使行政权力的运行处于众目睽睽之下,避免“暗箱操作”,一旦出现腐败现象,有畅通、敏捷的检举、控告、罢免等制度来揭发和制止这种行为,使腐败分子“提心吊胆一阵子,痛苦折磨一辈子”。
让领导干部“不能腐”,就是要从源头抓起,从完善机制入手,形成一整套“不能腐”的严格制度体系,通过一整套完备的制度、法制和机制规范领导干部对公共权力的使用,使其难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一方面,要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让权力从无限的空间紧缩到有限的范围,从根本上克服“一言九鼎”的权力弊端。另一方面,要形成立体监督格局。“有权力的地方必须有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从提升监督成效入手,推动监督方式从封闭转向开放、从单一的党内监督转向全方位监督,在强化组织监督、纪检监督的同时,注重发挥媒体、网络、群众等新生监督主体的强大威力,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多渠道的监督网络。
笔者认为,从“不敢腐”到“不能腐”,彰显的是中央反腐,看重的不是事后的惩罚,而是要铲除滋生腐败的制度基础;从“不敢腐”到“不能腐”,是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是由标及本让“权力入笼”,从而确保领导干部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顾一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