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岂是“领导安排”说了算

2014-07-14 18:15:17   TBV   评论:0

  记者自河南沁阳市公安局获悉,“撞死公安局纪检书记”后“因病”取保候审的河南沁阳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长王浩斌于日前被再度收监。(中国新闻网7月14日)

  近年来有关违法官员以取保候审、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形式逍遥“狱”外的新闻频频曝出,这不仅引来了群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更是将有关司法程序的话题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就拿这次“河南沁阳‘撞死公安局纪检书记’官员被再度收监”的新闻来说,不引起群众关注、招来群众质疑都不可能。

  据反映,事发2个多月后,也就是2013年5月2日,沁阳市公安局才将王浩斌刑事拘留。但没过多久,沁阳市公安局又以“王浩斌目前患有小脑网膜囊肿疾病,有危及生命安全的可能,暂不适合羁押”为由将王浩斌取保。然而,死者家属却认为无论是根据《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相关规定还是王浩斌本人的身体情况都不符合“因病”取保候审的条件,其中“绝对”存在人为操作的因素。

  同时,负责调查此案的焦作市检察院督查专员张南京也曾认为,在沁阳市公安局提供的有关王浩斌取保候审的案卷里,王浩斌的取保理由只有“根据局领导安排”几个字,具体哪个领导安排没说,也没有狱医有关王浩斌病情诊治的资料,不能排除王浩斌的医学鉴定存在造假的可能。

  由此可见,在王浩斌取保候审中必定存在什么“猫腻”,“领导安排”更是让司法“情何以堪”。而事发后再次被收监难道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取保候审岂是“领导安排”说了算?

  毋庸置疑,绝不能让“领导安排”成了某些违法官员逍遥“狱”外的“保护伞”,必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思想认识,完善审批程序,透明司法监督,这样才能彻底断了某些不法分子的“非分之想”,确保司法的公平、公正、公开,也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群众的基本权益,融洽干群关系,维护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

  笔名:凉夏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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