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央:偷官无罪是在为谁护短?

2014-07-29 13:11:34   TBV   评论:0

  7月8日,一女子因入室盗窃被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但判决引起该女子疑惑,她明明作案是8起,为什么只追究6起?据她称,曾在合肥盗窃两名官员,认为这两起案件有可能查出问题官员,凭此会被认定“重大立功表现”,但公诉和判决时,这两起案件并未提及。(新华网7月29日)

  在合肥期间,该女子成功进入两高官房屋进行盗窃,一次偷取了价值五六十万的购物卡、香烟和冬虫夏草等高档礼品,另二次偷取了三四十万的礼品卡,同时还发现该房主有大量礼品和多个房产证,其中有一个300多平方米的别墅,还有一个1800平方米的土地证。在第二次偷窃时被警方当场抓获,其本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甚至还期待着以举报两名官员的经济问题立功减刑,但在其审判书上,偷官却被认定为无罪,而她对就官员经济问题向纪检部门的举报也不了了之。

  偷官无罪,是法律在“护短”。从表面上看,两起重大金额的偷窃案也能不处理,给了该女子最重的同情牌,确实是宽大处理。但这样的从轻处理却并非出自盗窃女子的本意,她愿意接受法律公正的审判。当然,法律并不是想为她护短,更重要的是为权力遮羞。权力干涉一桩偷窃案,而且是在为被告人说话,看起来还颇具“人情味”,法律通融通融似乎也并非大过。但这样的通融却暗淡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信。

  偷官无罪,是官员试图遮羞。护短来自于高官的“宽容”,若没有他们网开一面,必然不会有偷官无罪之说。官员们忙着替盗窃女子开罪就是忙着替自己遮羞。毕竟,当巨额财富被暴露在公众面前,接踵而至的公众质疑声和监管部门调查脚步声,才更让高官们更惊恐。被偷最多算是“破财免灾”,倒不如吃个哑巴亏,反倒安全。而且,偷官无罪不仅帮官员着了羞,也帮偷到女子减了刑,无疑是双赢。

  偷官无罪是权力在寻求自我保护。而为其帮腔的从公安局、纪委再到检察院,有了这些权力部门的鼎力帮助,包住这团火着实是小菜一碟。但权力干涉起来事小,一旦被戳穿,却严重的影响了政府公信,从对纪检部门严格执纪的质疑,到对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的拷问再到对法律公平公正的失望,整个党和政府的形象经不起几次如此亵渎?若都如此,干部监督何谈?公平正义何谈?群众信任何谈?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TB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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