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歌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副主席张抗抗认为,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不仅体现了对智力劳动的尊重,更反映一个国家文化创作的软环境。因此希望,尊重个性、尊重原创,将目前稿酬800元作为起征点与月收入3500元的起征点调整为一致。(据3月8日《成都商报》)
不仅稿酬个税起征点应当适度提高,而且,多年来一直在“原地踏步”的稿酬制度,更应当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大幅提升。这些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物价一直在不断飙升,各行各业劳动者的薪酬也在不断飞涨,尤其是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工资水平,更是大幅增加。然而,中国稿酬制度却一直在“原地踏步”。
目前的基本稿酬标准,依然按照1999年国家版权局出台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原创作品为每千字30元—100元。这样一来,又有多少人能够安心地投入于文艺创作呢?当很多歌手、演艺明星可以名利双收时,那些在背后默默进行编剧的人们,其收入水平却是捉襟见肘、微不足道。
不可否认,我们应当倡导文艺创作者不能过于贪图名利,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他们同样生活,他们也如同更多的人们一样,渴望着拥有更加丰厚的收入,过上更加殷实的日子。相反,如果这诸多的愿望难以实现,虽然他们付出更多的努力,也奉献出不少高水平、高质量的文艺作品,却需要过着十分清贫的生活,这对他们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因此,即便是那些有着扎实文学功底且十分热爱文学的人们,也可能会另谋发展之路。与此同时,如此问题的大肆存在,也难免会直接影响到更多青少年的选择,从小就抹杀掉不少青少年对于文艺或者说是对于文学的爱好。因此,在推进文化发展繁荣的进程中,当务之急就是要切实营造尊重原创的良好氛围。